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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[新人必读] 论坛严打恶意灌水与发广告, 不想被禁言就进来看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dmin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15
标题: [新人必读] 论坛严打恶意灌水与发广告, 不想被禁言就进来看!
以下是举例,望各位认真阅读,为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讨论氛围而努力!

一、纯字母纯表情纯符号回复/发帖(诚意地回个帖真有这么难吗?回帖是对楼主最大的支持,正经地发帖回帖吧)
如:  “4444444” 、“aaaaaaa”、  “shjgjkhkrt”、“”、  “。。。。。”、 等等...

二、单字或少字回复(回个帖,多写几个字应该不花钱也不费力吧?你的一个回帖是给作者最大的动力)

如:“好”  “顶~~~”  “OK”等

三、无意义回复/发帖(要有意义啊,不要为了灌水而灌水,为了M币而乱写乱回啊)

1.“沙发”“板凳”“路过”“飘过”“顶”“纯表情”
2.“嗯嗯嗯”“哈哈”等纯哼恩哈呵嘿哦呀的一些语气词
3.  “我来啦”“我来灌水啦”等
4.“.F  U   C  K.”“cao...” “kao”等骂人的帖子
5.   内容与主题无关,例:“LZ家今天的饭好吃吗?"(楼主发的是资源帖或其他求助帖等)



四、极度夸张的顶贴/奉承贴

以下是举例:
1、☆☆☆☆☆ ☆☆☆☆☆☆☆☆  类似的以及其他用不同的字堆砌而成的其他无意义字
      ☆     ☆  
     ☆  ☆☆☆☆☆☆☆  
     ☆  ☆     ☆  
     ☆  ☆  ☆  ☆  
     ☆  ☆  ☆  ☆  
     ☆  ☆  ☆  ☆  
     ☆  ☆  ☆  ☆  
     ☆  ☆  ☆  ☆  
     ☆  ☆  ☆  ☆  
    ☆ ☆    ☆  ☆  
    ☆    ☆    ☆☆  
       ☆☆      ☆


2、顶
      我顶
      一定顶
      不得不顶
      用尽全力顶
      再加上千斤顶
      总之把它顶到顶
      接着使出葵花宝顶
      就算顶到史前也要顶
      老子看了会用道德经顶
      孔子亲自拜你为师天天顶
      秦始皇站在阿房宫上使劲顶
      汉高祖挥师杀向东罗马为你顶
      吕布抛弃了貂禅而选择了帮你顶
      张三丰见了后用太极拳九式全力顶
      左冷禅召开武林盟主大会商讨如何顶
      西门吹雪从此学会了最强一招剑神一顶
      龙剑飞的如来神掌最后一式改为万佛朝顶
      陆小凤从此再也不管闲事了而专门来为你顶
      四大名捕四面出击看天下还有没有人敢不在顶
      黄飞鸿的宝芝林里从此多了一味药叫做吃了就顶
      霍元甲其实根本就没有死因为他还想要努力帮你顶
      蒋介石之所以秃了顶就是因为天天晚上在费力为你顶
      希特勒消失在人们的视线当中其实是在暗地里不断地顶
      爱因斯坦宁愿自已把相对论彻底的否定也要来为你顶一顶
      萨达姆成了亡国奴可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屈服而在拼命的顶
      本拉登在曼哈顿不小心放了两个大花炮现在只能躲起来为你顶
      小泉这厮本来不想让他顶但他有这么厚脸也没办法只能让他也顶


3、"看了楼主的帖子,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,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,七窍倒也开了六巧半,自古英雄出少年,楼主年纪轻轻,就有经天纬地之才,定国安邦之智,古人云,卧龙凤雏得一而安天下,而今,天佑我大中华,沧海桑田5000年,中华神州平地一声雷,飞沙走石,大舞迷天,朦胧中,只见顶天立地一金甲天神立于天地间,这人英雄手持双斧,二目如电,一斧下去,混沌初开,二斧下去,女娲造人,三斧下去,小生倾倒.得此大英雄,实耐之幸也,民之福也,怎不叫人喜极而泣.......古人有少年楼主说为证,少年之楼主如红日初升,其道大光;河出伏流,一泻汪洋;潜龙腾渊,鳞爪飞扬;乳虎啸谷,百兽震惶;鹰隼试翼,风尘吸张;奇花初胎,皇皇;干将发硎,有作其芒;天戴其苍,地履其黄;纵有千古,横有八荒;在遇到你之前,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;而现在,我终于相信了!我曾经忘情于两汉的歌赋,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,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。但现在,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! 楼主,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。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,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,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。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。楼主的帖子,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,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,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,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。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,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。看了楼主的帖子,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。我认为,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,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,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。因此,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!”

五、复制他人回帖作为自己的回复(光是复制粘贴,你不累我们也累的)

例:
2楼:谢谢楼主分享,我正在缺这个。
3楼:感觉挺不错的,喜欢。
4楼:谢谢楼主分享,我正在缺这个。

那么,以上的4楼就是灌水,必须予以打击。

六、刷帖刷版

1、疯狂回帖,在不同帖内回复相同/相似内容,以及在同一帖内疯狂重复回复相同内容,例如每帖回复都是“支持,谢谢分享”,数量过多即够成刷帖灌水。
2、疯狂发帖,占用大量版面,但文章无实际意义,引起别人的反感投诉。
3、短时间内、同一版面内最好不要大量回复/发帖,严惩刷版行为!

4、 同一个帖子不能连续回帖超过三联,否则当灌水处理

注意:在MXC论坛的任意一个版块,普通会员每人每天每个版块发主题帖以 5 帖为上限(回复帖不限,但不能恶意灌水),超过则视为刷版。

七、运用灌水机灌水

以上列举的情况皆为作为参考准则,具体情况我们需要具体分析,灵活地处理。
视不同情况不同程度进行处罚,轻者扣分(2-10M币),重者(同一贴连续灌水10帖以上/不同帖连续灌水20帖以上)直接禁言或禁访,希望大家注意一下,一个好的讨论氛围,离不开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。

补充:

老会员(注册超过两个月) 恶意灌水,必须重罚。
处罚方面,扣分从20M币起到200M币不等,并扣除一定的贡献值,使其积分急降,甚至降低其会员等级;对于更恶劣的情况,处以禁言或禁访的处罚。

任何人故意刻意性对群员或者管理员 做出任何挑衅或违规的言论 我们直接封号 请大家注意

任何人 对管理员不敬或者在确凿的证据面前 (邀请码进的也好 老会员也罢)  




典型案例:“老会员,钱多还灌水,必遭重罚”


作者: enland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15
O(∩_∩)O哈哈~,沙发是我的啦
enland 于 2011-9-13 22:48 使用 抢沙发 抢夺本帖沙发
作者: 现世研.ら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15
O(∩_∩)O哈哈~,沙发是我的啦\n现世研.ら 于 2013-8-8 10:22 使用 抢沙发 抢夺本帖沙发
作者: 紫龙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27
支持老大,以后,要小心了
作者: VIP-Xiao.杰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30
老大  偶懂了 ···貌似你这个规定出来的前一秒 我正在灌水呢   '(当然是按照新规定来说的啦)
作者: 1218099632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33
老会员,钱多还灌水,必遭重罚.这个不错。。。
作者: VIP-Xiao.杰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36
那以前的灌水就不算了吧?··对了 老大有论坛交流群么?木有的话 偶去健个  聊天什么的也方便 也避免不少灌水··
作者: 1218099632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39
current82747805 发表于 2011-6-26 12:36
那以前的灌水就不算了吧?··对了 老大有论坛交流群么?木有的话 偶去健个  聊天什么的也方便 也避免不少灌 ...

就是啊,建个群我强烈支持!!!!
作者: VIP-Xiao.杰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47
恩恩  我建了个临时的   老大 我可以公布下群号么?
作者: 紫龙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2:56
current82747805 发表于 2011-6-26 12:47
恩恩  我建了个临时的   老大 我可以公布下群号么?

支持,眼镜,先建个临时的
作者: 紫龙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3:01
current82747805 发表于 2011-6-26 12:47
恩恩  我建了个临时的   老大 我可以公布下群号么?

支持,眼镜,先建个聊天方便
作者: VIP-Xiao.杰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3:50
恩恩  我QQ:82747805
作者: 火腿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4:00
我顶帖子了   学习学习
作者: 火腿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4:03
老大   这群什么时候能让按进去啊
作者: 火腿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4:03
current82747805 发表于 2011-6-26 13:50
恩恩  我QQ:82747805

眼睛  什么时候进群啊
作者: 吹西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6:53
额。。以后要小心了
作者: 一浥轻尘    时间: 2011-6-26 17:44
我也支持啊,最鄙视那些无聊的人……
作者: 小智    时间: 2011-6-26 20:21
过来学习了.一定注意

作者: ㄒんеぐΤκ    时间: 2011-6-26 22:01
支持老大~~~哈哈~~终于出规定了!!!
作者: 叉叉猫..    时间: 2011-6-27 10:18
我第一次玩论坛,原来有这么多的规矩呢~哈哈,一定遵守~!!:D
作者: CF.    时间: 2011-6-27 18:19
老大。这条规则昨天才出。。怎么我就被人举报灌吧。。没道理啊。。。话说。。。条律很狠啊。。

像我这样中间夹着一些“。。。”也算么。。可是我还是很认真的打的啊。。。

作者: deepsquiet    时间: 2011-6-27 21:47
这个  这个~~我也想进来掺和掺和~~~带我玩不?。。
作者: ofelix    时间: 2011-6-28 13:14
本人已经阅读了 我们鼎力配合
作者: Luke    时间: 2011-6-29 21:23
贴子很不错,收藏备用了!
作者: wzx1018    时间: 2011-6-30 11:09
每到一个新的论坛,先要熟悉版规,
作者: zjokey    时间: 2011-6-30 17:42
从不灌水```
作者: Luke    时间: 2011-7-2 06:38
这个  必须支持
作者: QQ122060540    时间: 2011-7-2 07:29
http://www.itmxc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1437
作者: 6717835    时间: 2011-7-2 12:18
居然看不到附件。。。。查看用户组权限是可以查看附件的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
作者: liyume    时间: 2011-7-2 12:20
唉!天下乌鸦一般黑。
作者: panpanlu    时间: 2011-7-2 13:58
呵呵,现在才看到这个~灌水必须罚~话说我每天也就签个到而已~
作者: beilian54692    时间: 2011-7-2 17:23
这个要求一定执行。刚才没细看
作者: Storl m    时间: 2011-7-6 23:23
支持一下,老大性苦
作者: enland    时间: 2011-10-9 12:18
认真阅读灌水制度,做新手任务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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